近日,住建部发布了重要的公告,批准《民用建筑通用规范》《消防设施通用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规范》《建筑与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4项国家标准,这些国家标准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据悉,这些国家标准均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其中《民用建筑通用规范》和《建筑与市政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两项国家新标,广大中小工程商最为关切。
相对于此前的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实施工程质量控制通用规范》对工程管理的要求更加严格,各项工作的规范标准均进行了明确。其中,《规范》明确要求,工程项目施工应建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过程中应建立质量管理标准化制度,制定质量管理标准化文件;工程项目各方的工程建设合同,应明确具体质量标准、各方质量控制的权利及责任;工程项目各方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施工中不得任意压缩工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应准确齐全、真实有效,且具有可追溯性等。
《民用建筑通用规范》指出,民用建筑的建设和使用维护应按照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人、建筑与环境的相互关系,营建与使用功能匹配的合理空间;贯彻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的政策要求;与所处环境协调,体现时代特色、地域文化。《规范》要求,民用建筑建设应遵循安全、卫生、健康、舒适的原则,为人们的生活、工作、交流等社会活动提供合理的使用空间,使用空间应满足人体工学的基本尺度要求。
本次四项国家标准公布以后,中釜建设集团立即组织专业团队跟进研究,经过认真梳理,对照集团现有各项工程管理制度,中釜建设集团发现,市政设施建设工程《规范》中明确的各项要求,与中釜建设集团依托人才、科技建立起的严格工程管理体系高度契合;民用建筑工程“以人为本”理念与中釜建设集团集团一直以来秉承的自然主义与舒适性的人本精神基本一致。
目前,中釜建设集团市场、法务等部门正对照各项新标,修改完善现有工程管理体系,确保国家标准在中釜建设集团和广大中釜建设集团合伙人的项目中严格落实落细,为项目建成为符合各项国家标准的标杆工程而不懈努力。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