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访件反映的“爱德砌块厂”为绍兴爱德新式建筑资料有限公司,该企业年产30万立方米新式墙体资料出产线绿色、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未获得环评批阅手续,也未获得排污答应证。
2.现场查看时,该企业处于出产状况,质料堆场四周有围堰,设备多个喷水设备;料仓、破碎机、球磨机均配有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1台天然气锅炉现已低氮改造,燃气废气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2024年5月9日,对该公司进行废气检测,成果合格。但该企业蒸压釜出产车间未彻底密闭,蒸压釜翻开时蒸汽外逸及砌块冷却过程中存在异味逸散现象;堆场外地上散落部分砂石料,未及时收拾。
1.要求企业立马中止出产并赶快处理环评手续,在获得批复和技改项目排污答应前不得恢复出产,企业5月10日停产至今。
2.已对企业未批先建等环境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立案查询,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已责令爱德建材改正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并对爱德建材及其法定代表人陈渭良进行处分。
3.催促该企业加强蒸压釜车间异味搜集和办理,及时清洗收拾散落质料,加强日常转运管控,避免扬尘飞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