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规范化作业改革方案的告诉》(国发〔2015〕13号)《行业规范办理办法》(原国家技术监督局令1990年第11号)《应急办理规范化作业办理办法》(应急〔2019〕68号)规则,应急办理部拟按程序废止8项行业规范。
现将拟废止规范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刻为2019年9月12日-10月11日。在公示时刻内(以特快专递邮戳为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持有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且以实践身份(单位要加盖公章,个人请自己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向应急办理部政策法规司提出。邮递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邮编:10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