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华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环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的委托,对“环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实验室检验测试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以邀请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被邀请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供应商,欢迎被邀请的供应商前来响应投标。
三、项目名称:环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3年实验室检测仪器设施采购项目
计划采购玻璃快速烘干器2台、电热恒温水槽1台、离心机配件(角转子)1个、高压灭菌器1台、数显干湿温度计5台、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1台、双联电炉1台、水浴恒温振荡器1台等8类设备(参数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七、预算控制价:8.5万元;资产金额来源为县财政2023年国家食品安全抽检县级工作专项资金。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中相应的营业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经验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供货及服务的能力;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授权书必须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否则无效;
(3)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须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提供连续近半年(2023年4月-2023年9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完税证明,无需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机关出具的正常纳税证明或零申报记录);提供连续近半年(2023年4月-2023年9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证明原件(提供完税证明)。
(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信用查询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上传文件截止时间三天内,并以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网站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5)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否则视同自愿放弃投标(见格式文件);
1.请于2023年10月16日0时0分至2023年10月18日23时59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4.本次竞价各供应商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 所有参与竞价的供应商,请将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响应性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及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华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纸质版响应性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和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