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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受理群众举报问题汇总表(儋州市第1-6批重新办理)

2024-05-16 电锅炉系列
  • 产品概述

  海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受理群众举报问题汇总表(儋州市第1-6批重新办理)

  群众来电反映:有人在儋州市光村镇国营新盈农场墩吉队海域红树林中间偷挖沙子并将沙子运走进行贩卖,对红树林造成一定破坏,影响生态环境。

  2022年11月8日下午,市资规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光村镇成立联合调查组,与当地群众一同深入光村镇国营新盈农场墩吉队(海南新盈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观鸟台周边实地核查群众反映的情况。经查,现场为海南农垦西联农场有限公司正在开展的水系疏通项目,属运用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开展的湿地保护修复项目,项目实施方案已于2021年10月15日由省林业局组织专家评审通过。海南新盈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于2014年6月开工建设,于2020年12月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21年10月完成配套工程建设。该项目主体工程包括退塘还湿及种植红树林工程(退塘面积为1734.1亩,种植红树林面积为1281.6亩,剩余面积以自然恢复为主);配套工程包括瞭望阁、防火台、宣教广场、科普馆等等。截至目前,该公园尚未对外开放。

  1.该项目由海南铭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负责水系疏通工作。约5月底,墩吉村村民开始阻扰施工,一直到端午节后,光村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核查情况,该企业来提供项目相关后,回到正常状态施工。6月由于天气、旅游公路项目影响,该项目陆陆续续施工,6月底完成2号水系的施工。施工挖掘出来的淤泥(海砂)全部用于观鸟屋道路的维护。7月初,该公司开始水上挖机撤场,一艘搅吸船开始入场,组装船以及接水管,还有机器的调试等。8月初至9月13日因疫情影响全面停工。疫情结束复工前一个星期设备调试、于9月18日起,搅吸船正常水系疏通作业。9月底该公司增加一艘翻底船,将一号水系的淤泥抽到船舱后运载到700米左右的2号水系与1号水系的交叉口,再由搅吸船抽到3号鸟类生境墉处堆放。10月8日,该公司计划将产生出来淤泥运往东场村用于巡护道路维护,因附近村民怀疑该公司外运贩卖海砂就过来阻拦,光村镇综合执法中队的执法人员来到现场暂扣两辆卡车,其中一辆装满砂土,另一辆是空车。至此,该公司一直停工。10月26日,该公司计划再一次将海砂运去东场村巡护道路维护时,村民再次阻拦,司机把车上海砂倒回现场。目前施工现场已停工。

  2.该项目目前尚未办理过相关环评手续,属于未批先建的范畴。目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未发现有偷挖海沙进行贩卖行为。对于是不是真的存在破坏红树林的情况需要待第三方技术单位鉴定出报告后才能认定是不是真的存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

  1.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现场要求项目业主应尽快完善项目环评手续,并按环评要求建设相关环保设施。

  2.鉴于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存在“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已行文告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求其尽快依据相关职责及法律和法规对公司依法进行查处。

  3.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并告知该公司项目负责人不得擅自将项目产生的海砂外运销售,待情况核查清楚后将依法依规作出处理意见。

  群众来电反映:儋州市那大镇黄冈学校对面幸福森林小区北侧50米的侨南村养殖场常年养鸡,粪便清理不到位产生异味,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

  2022年10月29日上午,那大镇环保办工作人员、镇执法中队工作人员、侨南村委会两委干部立即组成临时调查组,深入儋州市那大镇黄冈学校对面幸福森林小区北侧50米的侨南村养殖场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情况。经核实,该养殖场负责人反映有时因太忙,无法立即处理粪便才会导致有异味,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

  调查组找到该养殖场的负责人,同时也把群众反映的情况告诉了该负责人,已批评该负责人。该负责人也承诺了,立即处理鸡粪,旁边的环境也处理干净,不会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后续那大镇会加大力度巡查,做好生态环境的每一项工作。

  1、目前该养殖场已停业整改中,那大镇政府已正式下发纸质版环保责令整改通知单,负责人已签收,要求负责人立即处理鸡粪和清理旁边的环境,以免对周边生态人居环境能够造成影响。2、该养殖场证照齐全,是属于合法养殖场,该区域是不属于禁养区,可以养殖家禽。

  群众来电反映:儋州市白马井镇人民路西侧红绿灯路口处有40亩国有划拨用地被用于建设白马井夜市旅游特色广场,所有权单位为八一总场,该广场的设立是为了掩盖偷沙的事实,广场里面的土沙被挖走贩卖,且挖走沙子后形成的坑用垃圾回填,造成了一定的环境污染,该问题已持续一年多,多次向镇政府反映未能得到解决。

  2022年11月2日,市综合执法局、白马井镇政府到实地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情况。该地立项为白马井特色旅游(夜市)广场,申报单位为海南农垦八一总场有限公司,实施工程单位为海南晴鹏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晴鹏公司”)。2021年5月18日资规局下发临时建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当月晴鹏公司开始施工。在施工的过程中,因涉嫌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被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一是关于采挖砂土贩卖问题:该地立项为白马井特色旅游(夜市)广场,实施工程单位为海南晴鹏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晴鹏公司”)。2021年8月16日该公司因在建设白马井特色旅游(夜市)广场过程中存在矿产资源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被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制止并立案查处,当月下达处罚决定书,罚没共计24310元 ,2021年11月29日结案。二是倾倒建筑垃圾问题:实施工程单位晴鹏公司因未经许可擅自将建筑垃圾倾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1年7月6日立案查处,并责令该公司停止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处以50000元罚款,2021年9月6日结案。目前,该工程已整改,工程进度接近90%。

  2022年11月7日,市综合执法局、白马井政府再次到白马井特色(夜市)广场建设项目现场核实群众反映的情况。经调查,该项目于2022年10月11日向镇政府报备请示清理砂土和原堆放混合料土转运寄堆放事宜,转运过程白马井镇府全程监督管控,共转运砂土约180m³,堆放地点位于洋浦羽毛球球馆旁边的堆场,项目施工方称寄堆放的砂土混合料用于项目后期建设。

  2022年11月9日,市综合执法局再次派员到指定的堆场现场查看核实砂土堆放情况,所转运的砂土堆放在堆场内。目前,并未曾发现该项目施工方有销售贩卖砂子的情况。

  1、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要求项目施工方:工程建设项目内砂石土仅可用于本项目建设,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对外销售。2、白马井镇政府加大对该项目的巡查监管频率,坚决杜绝项目内砂土外运销售行为。

  群众来电反映:洋浦经济开发区新都安置区洋浦陆达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砖厂)夜间以及周末会排放恶臭气体,目前还出现刺激性的有毒气体,闻到气体身体会出现头晕恶心,因该问题投诉几年未能得到解决。

  1.接到督察组交办单后,市生态环境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一时间联合对洋浦陆达环保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在厂区周边未闻到明显异味,可能会产生异味的无组织蒸压釜蒸汽已收集处理并经末端酸洗后进行排放,现场对酸洗溶液pH值进行测定,呈酸性。

  2.市生态环境局格外的重视异味监管工作,分别于2022年4月13日、2022年9月22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突击对洋浦陆达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主要排放口及厂界开展废气监督性监测,同时洋浦陆达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已按排污许可要求定期开展自行监测,监测结果为废气各项数据均达标。

  1.市生态环境局将联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继续做好对浦陆达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的监督管理,一经发现环境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惩处。

  2.由洋浦陆达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继续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做好自行监测工作,强化无组织异味、有组织烟气深度治理,确保产生的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3.市生态环境局将于周末早上和快下雨时安排突击检查,同时要求企业加大酸液投加量,进一步减少异味影响。

  群众来电反映:儋州市东成镇平地村委会莱村后面的海南农垦金联橡胶加工厂加工橡胶时产生很重的臭味,味道太臭导致客人不愿意到附近的饭店和小卖部吃饭购买东西,还影响莱村村民的正常生活,金联橡胶厂加工橡胶时把污水排放到莱村旁的水沟,水沟里的污水最终排放到农田,导致农田无法耕种。

  收到群众举报信息后,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东成镇政府赶往现场检查。经调查检查,群众反映的橡胶加工厂为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金橡有限公司金联橡胶加工分公司。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该公司生产正常,主要生产乳胶、胶清胶等产品,已办理相关的环保手续,配套建设的废水和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水排放口已安装在线监控设备。

  (二)废气方面,污水处理厂厌氧过程产生的臭气采用除臭塔做处理。现场发现污水处理厂区域存在无组织异味,污水处理站废水胶收集池未进行完全密闭,废水胶在发酵过程产生较大异味,除臭塔管道衔接处有破漏的情况。                   (三)废水方面,该公司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措施处理后大部分抽回生产线循环使用,小部分向外排放。建有在线监控系统对其排放废水实时监控并已联网监控,调查近期污水在线数据未发现超标情况,未发现有未经处理的废水外排;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的水经小水沟最终流向北门江。

  (一)具体整改要求如下:1.生产的全部过程必须正常运行环保设施,污染物须达标排放;2.对废水胶收集池进行全部密闭,并在进行废水胶清理过程须采取对应防控措施,有效控制异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3.对淤泥池臭气进行收集处理;4.对污水厌氧区收集臭气的破损管道立即做修复,要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检修,如设施发生故障或设施管道出现破漏的情况,要及时来维护抢修。同时要对生产车间如胶清车间等易产生异味的作业区及污水处理设备尽可能全部密闭并收集处理,做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有实际效果的减少对旁边的环境的影响。同时市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公司于2023年4月30日前必须落实以上整改要求,整改后的环保治理设施一定要进行竣工验收监测,并组织专家验收。

  (二)2022年11月7日,市生态环境局已对该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时委托第三方检验测试公司对该公司的废气及废水开展了执法监测,结果显示厂界无组织废气超标排放,废气超标线索已移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东成镇人民政府将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巡查频次,督促该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做好整改工作。

  (四)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满足群众诉求为工作导向,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该公司周边村民家中水井进行了水质采样,同时做好企业整改进展解释沟通工作,逐步的提升群众满意度。

  群众来电反映:儋州市雅星镇雅文大道上的有个橡胶场晚上12点和下雨天排放污水产生恶臭,影响市民正常生活,希望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处理。

  11月10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再次联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一同到海南琛海实业有限公司儋州分公司进行全方位检查,针对投诉工单内容,现场调阅了该公司相关环保手续,查阅了环评报告、污水处理设备验收报告、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废水及臭气自行监测报告、排污许可证,污水处理设备图纸等资料,该厂环保手续已按照环保要求做办理。该厂废水及臭气监测报告均达标。检查当日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尾水排入北面的附近无名沟但无异味,但厂内还是有些许异味,异味为废水胶回收池所产生的,因该厂工作人员巡检的时候有时候忘了把帘子复位。

  一、根据11月4日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厂的废水及臭气监测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根据结果得出该厂废水及臭气都达标。                                              二、11月10日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现场再次对公司进行以下要求:1、完善废水回收池的密闭性;2、要求企业在2023年2月28日前完成废水回收池加装除臭设施,确保臭气能及时做处理;3、督促企业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并做好巡查记录,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4、应加大对环保设施技术的改进,防止出现环境污染问题;5、定期做好废水及臭气的监测并报送市生态环境局。                                          三、下一步,1、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大对该厂的废水及臭气监测频次;2、联合市综合执法局加强对该厂的检查力度,确保该厂废水及臭气达标排放;3、待该企业完成废水回收池加装除臭设施后,市生态环境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对该废水回收池除臭设施进行验收。如发现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立即依法进行查处,坚决遏制环境违法事件的发生。

  群众来电反映:儋州市光村镇新盈农场墩吉队国家新盈湿地公园里面的红树林被海南铭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清污理由将红树林里面的海沙运走,西联居对外公开对外招标是红树林清污,招到标的是海南铭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希望有关部门核实是不是真的存在以清污理由将海沙拉走贩卖。

  2022年11月1日上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儋州市光村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对海南新盈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湿地保护修复)项目做出详细的调查。经查,2022年5月,海南铭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铭鑫公司”)按照项目要求进场施工(2号水系)施工,主要做水系疏通,用水上挖机清理淤泥,5月底,墩吉村村民开始进场阻扰施工,经光村镇派员调查核实后,项目得以回到正常状态施工。但是由于台风天气、环岛旅游公路施工、疫情等因素影响,6月初至9月中旬,项目都是断断续续施工,直至疫情结束后项目才得以正常推进。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铭鑫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8日、10月26日组织车辆将本项目施工产生的淤泥运往项目范围内的东场村用于巡护道路维护,均被附近村民以该公司外运贩卖海砂阻拦,未能实际发生对外销售行为。

  1、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资规局部门、当地政府警告施工方:工程建设项目产生砂石土仅可用于本项目建设,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对外销售。

  3、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当地政府加大了对该区域的巡查巡查频率,坚决杜绝非法贩卖海沙行为发生。

  群众来电反映:儋州市海头镇港口养殖户用塑料管抽地下水养殖海产品,养殖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偷排到陆地再排到海边,导致珊瑚和沙滩被破坏。

  2022年11月2日、2022年11月3日、2022年11月7日、2022年11月9日,市农业农村局、海头镇政府组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单位,对海头镇港口居委会水产养殖池、海岸线做出详细的调查。一是珊瑚礁。调查发现海头镇港口居委会沿岸埋设多条取排水管,但现场核查无法确认海头镇近海珊瑚礁分布情况及无法判别珊瑚礁破坏问题。二是水产养殖户数、办理有效证件等。举报内容涉及海头镇港口居委会水产养殖业主。目前已排查出海头镇港口居委会共127个养殖场(117户),总面积约197.4亩,养殖方式主要为小型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养殖种类为石斑鱼苗、花螺等。经查,薛海明、骆秋金等已获批水域滩涂养殖证,养殖证号分别为琼儋州市府(海)养证[2022]第00023号、琼儋州市府(海)养证[2022]第00049号。经初步比对《海南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21-2030年)修编》,海头镇港口居委会规划为限养区、养殖区,不涉及禁养区问题。存在养殖废水未经处理排入大海,大部分养殖场基本未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环评手续、海域使用权证等问题。三是养殖尾水排放问题。2022年11月3日,市生态环境局已委托技术单位对港口周边尾水排放口抽样监测,其中2个排放口的活性磷酸盐监测结果超过《水产养殖尾水排放要求》(DB46/T 475-2019)的二级标准。2022年11月7日,市生态环境局委托技术单位对海头镇港口居委会何光侬、陈秋光、何德明养殖场尾水排放口进行抽样监测,目前监测结果未出。四是排水水坑。经排查,海头镇港口沿岸已排查出13个水坑,其中1个水坑在道路一侧(约3米*5米,深度约20-60厘米,积水深度约10厘米),由黄振茂养殖场设置。其余12个水坑在沙滩上,尾水排放冲刷形成。五是噪音污染。海头镇港口养殖噪音来源于两类,一类为抽水机噪音,二类为室内流动水体流动声音。经实地核查,屋外噪音来源主要为抽水机噪音(5米内较明显,10米外较弱)。受噪音影响的群体不多。

  (一)2021年5月31日,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已印发《儋州市2021-2022年水产养殖分类整治方案》(儋府办〔2021〕22号),明确了限养区、养殖区整治要求。且我局多次开展尾水处理等入户宣传工作,并在2022年5月14日海头镇举办水产养殖培训会议。

  (二)为确实做好海头镇尾水整治工作,目前我局已委托海南大学编制《儋州市海头镇养殖区尾水集中治理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拟建设海头镇尾水集中治理示范点,海头镇港口居委会尾水整治项目投资估算为9369.51万元,拟规划尾水处理区域面积为15880㎡,主要设置调节池(3000㎡)、填料池(3000㎡),一体化污水设施(5544㎡)、人工湿地(9880㎡)等。

  (三)2022年11月9日,已发文海头镇政府反馈《检测报告》数值情况,要求督促养殖业主自行配套、改造尾水处理设施,提升优化海水水质。2022年11月2日、11月7日,再次对部分养殖业主的动员宣传改造尾水治理设施。

  (四)黄振茂养殖场在道路一侧设置水坑,2022年11月9日已现场要求养殖业主2天内进行整改,要求填埋覆盖、解决安全风险隐患问题。2022年11月10日,黄振茂养殖场已平整、覆盖水坑并进行降噪优化。其余沙滩现存水坑,海头镇政府近期将制作部分安全警示提醒过往群众注意安全。

  (五)户外抽水机噪音污染问题,海头镇政府工作人员已要求养殖业主对设备做降噪优化处理(设置隔音罩等形式)。

  群众来电反映:儋州市白马井镇学村村民在王五镇春江河下游灵郎村段偷沙,导致水土流失,极度影响农田,生态被破坏,从08年至今,近两年更加猖狂,跟有关部门汇报没有正真获得解决,希望有关部门能去核实。

  2022年11月8日上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局派驻下沉组、学栏村委会到春江附近的灵郎村河段至学村河段段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河段确实存在人工盗采河砂痕迹,无采坑点且不明显。从现场查看,因近期持续加强打击巡查力度,该河段盗采河砂行为明显得到遏制。

  1、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持续加强河道执法巡查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学栏村委会已组织人员到学村做村民的思想宣传工作,提高村民遵纪守法的意识,同时安排巡逻队不定期到河道巡逻,及时有效地发现并上报违法线.到王五镇灵郎村与村代表面谈,了解该河段近期的情况,并告知村代表近期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河段巡查打击情况。4.加强与公安部门协作,2022年11月7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提供1宗在该河段的非法采砂案线索给白马井镇松鸣派出所协助查处,此后该河段未再发现盗采河砂行为。

  群众来信反映:儋州市王五镇前进街48号的棺材加工厂加工棺材板时扬尘太大,木屑飞进居民家中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且作业噪声太大扰民,希望该加工厂老板做好防尘措施并进行降噪处理。

  2022年11月10日,王五镇执法中队,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员到王五镇前进街48号棺木经营的门店进行现场核实,工厂加工棺材木板区域未闭门、闭窗作业,产生扬尘,工艺流程中噪音较大。该地点为张祖兴经营棺木的加工点,有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代码:92469003MA5T591B0W,字号:儋州王五南山天堂寿木店,负责人:张祖兴,张祖兴的销售门店在王五镇振兴街166号,不存在无照经营行为。

  1.王五镇执法中队对该厂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出现扬尘和噪音问题进行整改,责令该厂一定要关闭窗户加工木材。

  2.工作时打开喷雾机降尘,工艺流程中产生木屑集中堆放,对机器做加固减震,减少工艺流程中产生的噪音。

  附件.海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受理群众举报问题汇总表(儋州市第1-6批重新办理).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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