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流菜籽系期货包含三个期货种类,分别是油菜籽、菜籽油和菜粕期货。我国郑州产品买卖地点2007年6月8日推出的菜籽油期货合约买卖,是我国菜籽系期货中第一个推出的种类。
菜籽油期货的基准交割品是四级菜籽油[契合《郑州产品买卖所期货买卖用菜籽油》(Q/ZSJ003-2007)四级质量衡量原则及《郑州产品买卖所菜籽油交割规矩》规矩],代替品为三级以上菜籽油,代替品不设升贴水。此项合约规划规矩充分反映了我国菜籽油现货商场的出产与流转特色。
菜籽油分原油和成品油。原油不分等级,成品油分为四个等级(即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
菜籽原油不宜作为期货买卖的标的物。菜籽原油杂质多,不易长时间贮藏,国内现货商场很少有原油很多贮藏和交易,仅有少数的进口菜籽油选用原油交易方法。因而,原油不适宜作菜籽油期货的标的物。
依据郑州产品买卖所的规矩,一级、二级、三级菜籽油作为代替交割品,有助于扩展可供交割产品的数量,并且对代替品不设升贴水。
因而,一级、二级、三级菜籽油代替交割但不升水,既有利于交割品的稳定性,又有利于期货价格在合理区间动摇和期货商场平稳运转。(以上信息由申银万国期货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