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付 炎)近日,省应急管理厅组织召开《危险化学品其他储罐经营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细则(试行)》视频培训会。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科全体人员、全市5家危险化学品其他储罐经营企业相关负责人及所在县(市)应急管理局有关人员等在运城分会场参会。
会上,专家对《危险化学品其他储罐经营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细则(试行)》作了解读。
会后,市应急管理局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相关企业学有所思、学有所获,以学促干、以学促改。监管单位察觉缺陷要立即跟进、一线督导,督促能立即整改的问题第一时间完成整改;对不能立即完成问题整改的企业要进行安全风险评估,从工程控制、安全管理、个体防护、应急处置、培训教育等方面采取比较有效管控措施,并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定标准、定措施”原则尽快推动整改。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积极组织、督促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盯紧抓牢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整改,严格落实整改期间安全防范措施。同时,要建立完整相关考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全员参与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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