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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摘要

  • 产品概述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19,905,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始创于1994年,20多年来一直致力于超声测流技术的研究及超声测流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并于2014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利用上市募集的资金,建设了新厂一期项目,包括综合楼、生产楼、检定实验室、机加工车间、职工食堂等5栋建筑,占地面积70余亩,建筑面积近50,000平方米。公司自筹资金1亿元投资建设的新厂二期项目即超声测流产品智能制造车间项目自2018年7月开工以来进展顺利,项目建成后公司总占地面积将达到近120亩,总建筑面积近10万平方米,是国内最大的超声测流产品研制和生产基地之一。

  公司基本的产品包括超声热量表、超声水表、超声流量计及相关智慧管理系统,超声测流产品口径范围为DN15-DN15000,覆盖了从源水计量、出厂水计量、引调水、城市供水管网、城镇供水一体化、工商业用水计量、居民用户用水计量的供水全流程计量,覆盖了从热源计量、供热管网、楼栋热计量和分户热计量等供热全流程计量。公司超声测流产品和系统还能够大范围的应用至工业、水利、石化、热电、钢铁、煤炭等用水量较大的行业。

  近几年,公司将“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确定为重要发展的策略,“转型”即由产品型制造转型为服务型制造;“升级”即由传统制造升级为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通过几年的尝试,公司已与多家客户合作,开展服务型计量业务,在行业内开创了新的业务模式。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建设的超声测流产品智能制造车间第一条生产线已完成设备调试并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该条生产线万台,为公司业务扩张奠定了良好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仍将超声测流技术的研究和创新作为工作核心,并已取得多项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实现多款产品迭代。同时,公司积极地推进物联网、大数据应用技术与超声测流产品的融合,加速智慧供水、供热应用平台的研发升级和应用,继续全方位深度拓展市场需求,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整体解决方案。

  公司供热系列新产品及智慧供热系统大多数都用在供热计量领域,产品口径范围为DN15-DN15000,传感器数量从单声路(每个声路有1对即2个传感器)到18声路,具有高精度、 高稳定性和微功耗等特点,实现了从热源计量、供热管网、楼栋热计量、和分户热计量的全热网、全流程、全覆盖。

  公司针对供热行业特点,深度挖掘客户的真实需求,推出了热源结算成套方案、智慧管网检验测试方案、混水站失水计量方案、二网智能调节方案等综合性解决方案,并将方案通过智慧供热系统实现落地,为客户提供了精细化计量、全热网检测、智能分析、精准调节、节能提升、数据运营、辅助决策等功能模块,为供热行业客户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管理能力奠定了基础。

  公司供水系列新产品及智慧供水系统大多数都用在供水计量领域,产品口径范围为DN15-DN15000,传感器数量从单声路(每个声路有1对即2个传感器)到18声路,具有始动流量低、准确度高、可靠性强、压力损失小、电池供电、常规使用的寿命长等显著特点,实现了源水计量、出厂水计量、引调水、城市供水管网、城镇供水一体化、工商业用水计量、居民用户用水计量的全流程全覆盖,包括贸易结算、管理考核两个业务大类的所有计量点。

  公司在无线通讯技术尤其是低功耗广域物联网(LPWA)技术与超声测流产品结合上投入了巨大的研发资源,已实现全部产品的NB-IoT配套,并可提供包括4G、LoRa、Sigfox、射频传输等多种无线通讯解决方案。

  公司结合供水行业特点,针对供水产业链的各环节为客户提供定制化计量产品和服务,制定了分区计量控漏方案、工商用户供水计量方案、居民社区供水计量方案等综合性解决方案,并通过智慧供水系统实现供水行业管网信息管理、成本控制、漏耗控制、水量抄收、便民服务、分析决策、指挥调度、设备管理等功能,为帮助供水行业客户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管理上的水准,有效控制漏损率等奠定基础。

  公司超声流量计系列新产品是公司最早开发并投入市场的拳头产品,具有适合使用的范围广、安装维护方便、质量放心可靠、低功耗等优势,被大范围的应用于工业、水利、石化、热电、钢铁、煤炭等用水量较大的行业,广受客户好评。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是不是真的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2019年是公司转型升级战略实施的第二年。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及广大员工齐心协力,积极贯彻落实年度经营计划;在研发技术方面取得了许多创新性成果;基本完成超声测流产品智能制造车间的建设;为主要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与整体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团结一致,攻坚克难,实现营业收入36,026.3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8.77%。公司在确保出售的收益增长的同时严控销售费用,使得公司总体利润率增加,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10,966.1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4.44%。

  2019年是公司上市以来增长最快的一年,实现营业收入为36,026.3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8.77%;净利润10,966.1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4.44%;两项指标均创历史新高。

  户用超声水表、户用超声热量表两种产品的产销量大幅超过历年最好水平,楼栋超声热量表、大口径超声水表等基本的产品也有不同程度的增长。

  在营业收入增长的同时,公司对销售费用进行了合理管控,在毛利率下降的情况下取得净利润增长。

  管理层非常明确认识到:对超声测流技术的研究和相关这类的产品的研发、生产是公司立命之本。2019年,公司仍然在该领域加大投入,研发完成并推出4G/NB-IoT采集器、直饮水超声水表、射频全自动组网超声水表系统等新产品,对楼栋热量表、大口径超声水表等产品结构设计进行了改进,升级了智慧供热、智慧供水两个系统。

  公司的智能超声测流工业设计中心被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为2019年河北省工业设计中心,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检测和校准实验室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

  2019年,公司研发投入1,605.02万元,较上年增长23.41%。公司新增专利授权10项,其中实用新型专利6项、外观设计专利4项;新增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1项;新增无线个。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计拥有有效专利69项,其中发明专利6项、实用新型专利42项、外观设计专利21项;无线个。

  作为首批参与NB-IoT技术应用研发的企业之一,公司持续在NB-IoT技术与超声测流技术的结合应用方面投入力量。2019年,公司将NB-IoT户用超声水表等产品由单频段升级为全频段,实现了不同国家、不同运营商、不同频段的产品集中在一条智能生产线进行生产,降低原材料种类过多的风险,大幅度的提高生产效率,并某些特定的程度上降低生产所带来的成本。公司还研发完成、推出NB-IoT户用热量表产品并进行批量部署,研发完成、推出NB-IoT数据采集器并进行批量部署。同时,公司NB-IoT系列新产品可提供包括CoAP、UDP、LwM2M、MQTT等多种通讯协议及兼容IPv6。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全系列新产品的NB-IoT配套和升级工作。2019年,公司继续与华为公司和多个运营商进行合作,在澳大利亚、印度、东南亚、非洲等国家和地区开展NB-IoT超声水表应用测试,取得了良好效果,也为下一阶段市场开拓奠定良好基础。

  由于NB-IoT为代表的物联网技术在计量领域的应用,供水企业获取数据的方式和频率发生了重大变化,由传统的月度甚至季度人工抄表改为以天或小时为单位的无线自动抄表。由于采用了超声测流技术,数据内容也由传统的单一用水量数据扩展至累积流量、瞬时流量、水温、流速、压力等用水数据,用户地址、仪表型号、运营商代码、SIM卡号、电池电压等设备管理数据,和空管、倒流、高温等仪表运作时的状态数据。数据应用目的由传统的收费目的升级为管网监控、营业收费、客户服务、设备管理等综合性水务管理需求。

  数万倍的数据量给供水公司能够带来了巨大的机遇和挑战。一方面,供水大数据有助于他们加强管理上的水准、提升管理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提升客户满意度;另一方面,巨大的数据量也带来了数据处理、数据脱敏、数据合法应用等方面的难题。对此,公司正在与供水企业、高校研究院等机构合作进行研究,探索在不同传输频率下获得数据的应用效果。

  2019年,公司在河南、山西等省份开展了供热计量服务业务的探索,为客户提供包括计量仪表销售、安装、监控、维修、更换服务,及计量数据传输、存储、分析、报告服务在内的综合计量服务。其中,通过计量手段实现管网平衡,提高供热效率,实现节能减排,同时解决用户室温“过高”或“过低”的问题。供热计量服务业务在国内供热市场有开创性意义,为供热计量服务市场化和向国际标准靠拢进行了方向性探索。从实施效果看,客户认为该类项目一举改变了供热过程中仪表管理难、数据传输难、数据应用难、居民满意度低等各类问题,有效帮助供热企业提升了管理效率。

  2019年,公司已基本完成超声测流产品智能制造平台建设,项目完成后公司整体规模为:占地面积8.3万平米,建筑面积9.4万平米,既满足了公司发展空间需求,同时也成为国内顶级规模的超声测流研发、生产基地之一。通过该平台,公司将实现智能订单、产品柔性定制、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智能仓储、云服务等,能够全方位、多角度的满足客户的真实需求,为实现传统制造升级为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的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随着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生产线的全方面推进,公司已建成户用型仪表智能产线、工业水表智能产线、不锈钢管段柔性加工智能产线,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智能仓储管理系统、智能订单管理系统、产品数据信息化管理系统。

  供水管网是配水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过高的管网漏损率不仅浪费水资源,还会加剧供求矛盾,增加供水能耗,降低自来水公司的经济效益。因此,对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的合理分析、准确评价、经济控制是我国自来水公司面临的重要问题。而公司的分区计量漏损控制方案恰恰能够针对国内自来水公司漏损率普遍偏高的痛点,从精准计量方面出发,利用供水管网的区块化计量,逐级查找漏损原因,并针对性采取有计划、高效益的解决措施。公司分区计量的项目自实施以来,在短期内即取得了极佳的漏损控制效果,为客户避免了大量的漏水损失,提高了经济效益。

  人力资源的开发、管理是公司发展的策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的开发团队是保持公司技术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的核心资源,销售团队是创造利润的主力军。2019年度,公司加大了人才引进力度,提高了公司核心技术团队的活力和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从而增强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保证了公司科研梯队式储备战略的顺利实施。公司为越来越好的与当地市场对接,逐步实施销售人员本地化的销售人才战略,有利于更好的实现与地区市场的衔接,同时也降低了人力资源成本。同时,公司坚持自主培养与外部引进相结合的人才战略,在应届毕业生的选拔培养方面下大力气。2019年公司扩大校招规模,报告期末已签订三方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本科生近50人。

  综上,机遇与挑战并存,公司会坚守初心,持续在超声测流领域深耕,推进物联网、大数据应用技术与超声测流产品的融合;加速智慧供水、供热应用平台的研发升级和应用;继续全方位深度拓展市场需求,深耕细作,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整体解决方案;优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稳健推动公司高速、可持续的发展的策略,并尝试创造更多的机会让长期资金市场加深对公司的认识和了解,以回报广大投资的人对公司的支持与厚爱。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经营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出现重大变化的说明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明显的变化的情况说明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 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实物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实物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做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做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2019年11月1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汇中科技唐山有限公司设立,新纳入2019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力新先生提议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27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单位现在有董事9人,现场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力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2020年4月9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2019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张素祥先生、王瑛女士、唐欣女士、王汝庚先生向董事会分别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2020年4月9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告。

  同意《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层2019年度全面落实公司各项经营目标所做的工作。

  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告。

  全体董事对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等进行了认线年度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不存在违规违纪问题。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2020年4月9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告。

  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2019年度报告摘要》的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2020年4月9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告。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2020年4月9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请见本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纯利润是109,661,099.6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按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966,109.97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08,572,129.55元,公司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3,292,519.24元。

  公司拟以截至2020年4月8日公司总股本167,822,200股扣除公司已回购的用于股权激励已授予尚未注销的股份64,680股和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786,086股份后的股份总数166,971,4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块钱(含税)。

  公司截至2020年4月8日总股本为167,822,200股,其中公司已回购的用于股权激励已授予尚未注销的股份64,680股和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786,086股份不享受利润分配权利。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2020年4月9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企业来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真实的情况、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9年度,公司给予立信的年度审计报酬为50万元。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20年度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2020年4月9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为提高资金短期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依据公司资金使用情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赞同公司本年度使用人民币不超过50,000万元额度的自有闲置资金择机购买短期打理财产的产品,本次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的投资期限自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单个打理财产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有关规定法律文件。

  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2020年4月9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的公告》。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保持现存业务的稳定发展和新产品、新业务的快速推广,公司拟向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等)申请总计不超过2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一年的综合授信额度,信用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2019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2019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2017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实物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9〕6号及 财会〔2019〕16号通知的相关规定,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2020年4月9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独立董事:每人每年税前人民币50,000元。独立董事因履行职务而发生的差旅等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2)非独立董事:内部董事(担任公司管理职务)根据其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

  (3)监事:监事根据其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监事因履行职务而发生的差旅等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的薪酬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2020年4月9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董事会审议,赞同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根据其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结合考虑职位、责任、能力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绩效考核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对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2020年4月9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决定聘任刘国兴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能力和治理能力。

  刘国兴,198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PMP。

  2002年7月至2005年7月,就职于燕山大学计算机软件中心,历任研发工程师、研发部经理职务;2005年8月至2014年5月,就职于海湾消防网络有限公司担任软件研发部经理职务;2014年6月至2019年5月,就职于中兴通讯,担任河北子公司研发总监职务;2019年9月进入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软件研发部部长、软件研发中心总监。

  截至本日,刘国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2020年4月9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由于公司新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故对《公司章程》进行对应修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启用新的《公司章程》。

  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2020年4月9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定于2020年5月12日(星期二)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请审议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0年4月9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4月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立志先生提议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27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公司现有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立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监事会的监督职责,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监事会经认真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会经认线年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不存在违规违纪问题。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

  监事会经认真审核,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和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防范和控制作用,能够为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和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经认线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注重股东回报,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任期一年。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董事及监事薪酬(津贴)水平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能够充分调动董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亦能够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于2020年4月9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109,661,099.6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按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966,109.97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08,572,129.55元,公司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3,292,519.24元。

  公司拟以截至2020年4月8日公司总股本167,822,200股扣除公司已回购的用于股权激励已授予尚未注销的股份64,680股和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786,086股份后的股份总数166,971,4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人民币(含税)。

  公司截至2020年4月8日总股本为167,822,200股,其中公司已回购的用于股权激励已授予尚未注销的股份64,680股和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786,086股份不享受利润分配权利。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增长符合预期,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0年4月16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举办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汇中股份投资者关系”微信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参加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总经理董建国先生、董事会秘书冯大鹏先生、供水市场发展事业部总经理牟德利先生、供热市场发展事业部总经理李宝贵先生、独立董事唐欣女士。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真实的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2019年度,公司给予立信的年度审计报酬为50万元。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20年度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 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19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16 名、注册会计师 2,266 名、从业人员总数 9,325 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 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 414 人,减少注册会计师 387 人。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 37.22 亿元,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1.58亿元。 2018 年度立信共为569家上市企业来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7.06亿元。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65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4家)、批发和零售业(20家)、房地产业(20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7家),资产均值为156.43亿元。

  截至2018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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