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厦门晚报记者 高金环 通讯员 陈重捷 图/市场监管)近日,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一家生产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一台空气压缩机储气罐超出设计使用年数的限制,执法人员责令企业立马停止使用。
经查,该储气罐的制造及投用日期为2012年2月,设计使用年数的限制10年,已超年限半年多。按照《特定种类设备安全法》的规定,达到设计使用年数的限制的特定种类设备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通过检验或安全评估,方可接着使用,但企业负责人没办法提供相关的检验或评估报告。
据执法人员介绍,未通过检验或安全评估的超年限特定种类设备存在比较大的安全风险隐患,企业一定要引起重视,即便通过检验或安全评估,平时也要加强检测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使用安全。对于临近设计使用年数的限制的特定种类设备,监管部门会提前联系使用单位,逐家指导检验或安全评估。